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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调解室工作制度
作者:徐文捷  发布时间:2014-11-13 09:57:19 打印 字号: | |
  联合调解室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联合调解室工作,为民排忧解难,助推社会和谐,制定工作制度如下:

一、接待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有事请假。

二、学习制度。每月组织一次政治业务学习,加强政治业务能力,提高自身素质。

三、案件讨论制度:遇有疑难案件,主动向法院、司法局请示,召集有关人员共同研究讨论,每月进行一次案件讨论分析,提高调解质量。

四、调解登记制度:调解每一起纠纷都要进行登记,并做好分类登记,即申请调解和委托调解登记。

五、卷宗归档制度:一案一卷,及时归档,做到案卷整齐规范。

六、统计制度:定期进行案件统计,向司法局上报工作报表。
责任编辑:立案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