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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关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4-12-02 10:43:01 打印 字号: | |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着力建设高素质的领导班子的要求,打造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勤政、勇于创新的领导集体,切实增强法院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更好地担负起保障司法公正、服务辖区快速发展的神圣职责,建设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的领导干部队伍,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就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勤奋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

加强学习,是领导干部不断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内在要求。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精神追求,放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首要位置,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坚持用马列主义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突出学习重点。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政治敏锐性,不断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提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抗腐防变的能力。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健全学习制度。坚持集中学习、脱产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作形势报告,举办专题讲座,鼓励领导干部参加学历教育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建设学习型机关。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认真抓好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或调研文章一篇以上。建立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把理论学习作为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及成员的重要内容。

3、树立良好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注重研究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注重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注重审判工作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切实把学习的过程转化为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的过程,转化为创新思路、谋划发展的过程,转化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执政水平。

二、坚持解放思想,始终保持开拓创新的锐气

解放思想是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前提。要坚持以服务发展为目标,以审判工作为重点,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把握机遇、应对挑战、凝聚共识、争创特色,不断开创法院审判工作的新局面。

1、自觉做解放思想的表率。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增强解放思想的责任感、紧迫感,准确把握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机遇与挑战,把思想认识从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破除自满意识、封闭观念、僵化思维,着力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在解放思想中提高认识、凝聚智慧、形成合力。

2、自觉做开拓创新的表率。紧紧围绕“美丽东丽”发展大局,解放思想、拓宽思路,不断发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社会稳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围绕审判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积极构建服务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敢于直面矛盾,勇于克难攻坚,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改革创新的精神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3、自觉做弘扬先进法院文化的表率。领导班子成员要时刻保持积极向上、意志昂扬、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持“四个提倡、四个反对”:提倡突破自我、超越自我,反对盲目自信、固步自封;提倡开拓进取、敢做善成,反对墨守成规、求稳怕乱;提倡雷厉风行、只争朝夕,反对按部就班、得过且过;提倡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反对漠不关心、明哲保身。领导班子成员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着力形成务实、高效、和谐、廉政的法院文化氛围。

三、坚持团结协作,增进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班子团结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增强执行力的可靠保证,是凝聚力、战斗力的集中体现。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增进班子的团结与协作,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提倡顾大局、识大体、讲原则,努力形成班子的整体合力,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主要领导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维护和增进班子集体的团结,遇事要主动与其他班子成员沟通协商,调动和发挥每个成员的积极性。班子成员要增强全局观念和团队意识,积极参与班子的集体领导,自觉服从集体的决定,做到不越权、不缺位。领导班子内部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相互谅解、相互补台,遇到不同意见坦诚相见,不计较个人恩怨得失,不搞亲亲疏疏,共同营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实干的良好局面。

2、健全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法院工作规划、重大活动安排、人事任免和财务预算等重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做到议而有决,决而有行;个人有意见允许保留,但一经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不得各行其是。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重要事项、重大问题事先请示、事后报告制度,及时向院党组和党组书记报告分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不得擅自做出决定。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各尽其责,不得违反规定指挥和决定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

3、积极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院党组作出重大决策前,要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当充分协商,事先听取意见。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及时向群众通报。

4、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要积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交心活动,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做到真心听取意见、真情交流思想、真正查找突出问题、真挚表达努力方向,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增强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四、坚持求真务实,切实改进班子工作作风

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葆先进性,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1、注重实事求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提倡讲真话、讲实话、讲真情,不讲套话、空话、虚话;提倡办实事、鼓实劲、求实效,反对弄虚作假、浮夸作风和形式主义。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倡导开短会、写短文,提高工作效率。

2、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时刻摆正与群众的位置,贴近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通过座谈恳谈、调研走访等渠道,敞开大门,收集民情,沟通民意。

3、切实关心和爱护干部群众。加强对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坚持在培养中使用、在使用中培养,培养和使用并重,健全完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积极通过轮岗交流等途径,帮助年轻干部成长发展。心系群众身心健康,认真落实干警体检、带薪年休假、帮扶慰问困难干警制度,切实解决干警学习、工作、生活方面的后顾之忧。认真落实退休人员有关待遇,使他们更好地安度晚年,共享发展成果。

4、深入调查研究。健全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每年初确定部门重点调研课题,每位领导班子成员要领衔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制度,每位领导班子成员要从分管工作实际出发,建立联系点,并经常深入联系点走访调研,掌握实情,指导开展工作。

五、坚持廉洁自律,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班子自身建设的突出位置,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地位观、利益观和政绩观,自觉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坚持理想信念不动摇、坚持道德操守不滑坡。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力度。认真执行重要情况通报、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谈心谈话制度,真诚接受纪检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2、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严守政治纪律,始终保持政治上清醒和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干部人事纪律,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做到公道正派;严守外事纪律,坚决执行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各项规定;严守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

3、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执行中央和市、区委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

4、切实履行廉政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院党组书记对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是所分管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同时带好队伍,严格管理,抓早抓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确保“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

 

                                                            2014年11月7

来源:东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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