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执法办案不严不廉不公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及时展开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我院于2016年4月18日召开了党组会,进行专题学习,并制定了我院的工作方案,4月20日召开了全院大会,对开展“执法办案不严不廉不公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就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两步走”进行宣讲。
会上,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了市政法委的《一个以权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而自食苦果的典型——关于对张伟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的情况通报》和市高院《2015年全市法院违纪违法案件通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权欣同志代表党组做了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动员讲话,部署我院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院党组书记、院长蒋亚辉同志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结合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和我院的实际,对“四种形态”+“两步走”进行了宣讲。对开展此次集中专项整治工作,蒋院长代表党组对全院干警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本次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活动,既是我院一贯坚持的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坚持依纪依规从严治警的有机组成部分,又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执法办案不严不廉不公问题集中专项整治的阶段性工作重点,必须给予充分重视。要通过学习教育,举一反三,以案为鉴,正风肃纪。
二是要抓好落实,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的完成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院各部门要按照《方案》的部署,组织党员、干警,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文件的学习。要处理好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和日常审判执行工作的关系,保质保量的完成“规定动作”,做好“自选动作”,确保学有收获,切实提高党员干警的政治素质。
三是做好组织领导,确保集中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把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工作,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抓好分管范围的专项整治,监察室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纪律审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会议结束后,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学习材料一并分发到院各部门。院党组要求本周内,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一次反腐倡廉专题教育,组织一次专题生活会,开展一次 “怎么看、怎么办、怎么干”大讨论。至此,执法办案不严不廉不公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在我院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