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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
作者:立案二庭  发布时间:2016-11-22 10:19:39 打印 字号: | |

案件类型

收费标准

财产案件

50元/件

1万元~10万元×0.025200

10万元~20万元×0.02+300

20万元~50万元×0.015+1300

50万元~100万元×0.01+3800

100万元~200万元×0.009+4800

200万元~500万元×0.008+6800

500万元~1000万元×0.007+11800

1000万元~2000万元×0.006+21800

2000万元以上×0.005+41800

离婚案件

200元/件

财产超过20万元的部分×0.005(加收)

人格权案件

300元/件

5万元~10万元×0.01200

10万元以上×0.005+300

其他非财产案件

80元/件

 

劳动争议案件

10元/件

 

行政案件

50元/件

 

管辖权异议不成立

80元/件

 

申请执行

500元/件

(无金额)

不超过1万元  50元/件

1万元~50万元×0.015100

50万元~500万元×0.01+2400

500万元~1000万元×0.005+27400

1000万元以上×0.001+67400

财产保全

30元/件

不超过5000

1000元~10万元×0.01+20

10万元以上×0.005+520

证据保全、行为保全

500元/件

 

支付令

500元/件

比照财产案件的13

公示催告

100元/件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认定仲裁裁决无效

400元/件

 

破产案件

 

比照财产案件的12,不超过30万元

再审案件

 

按照初审费用缴纳

反诉案件、第三人案件与本诉合并审理

 

受理费的12

责任编辑:立案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