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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法院召开法警大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6-12-01 17:07:03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院法警大队工作中有效地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推进纪律审查工作有效开展,11月30日,东丽法院监察室会同院法警大队召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座谈会,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宝龙,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权欣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法警队全体干警在认真抓好学习动员、查摆问题、剖析原因的基础上,针对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展开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李宝龙指出,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所有人必须引以为戒,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文明现象要坚决杜绝发生。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警示、早查处,将以函询、约谈、诫勉谈话方式查处轻微违纪行为作为工作常态。此外,针对警队中存在的“好人主义”,是重点治理对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权欣强调,法警队全体干警要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全力适应“四种形态”要求,把红线和规矩挺在前面,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纪律这条底线看住看紧;法警队每一名干警都应时刻注意形象,互相监督,要结合所学内容,立足本岗位工作实际,切实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保持政治定力,扎实推进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大家一致表示,要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突出执纪重点,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方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警察队伍。
责任编辑: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