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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法院召开华明法庭贯彻落实 “四种形态”监督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7-01-09 14:53:53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我院华明法庭工作中有效地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推进纪律审查工作有效开展,1月6日,东丽法院监察室会同华明法庭召开贯彻落实“四种形态”监督座谈会,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权岭,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权欣出席座谈会,会议由院监察室主任魏宇主持。

  马权岭指出,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所有人必须引以为戒,仔细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对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要坚决杜绝发生。对干警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警示、早查处,将以函询、约谈、诫勉谈话方式查处轻微违纪行为作为工作常态。

  权欣强调,华明法庭全体干警要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全力适应“四种形态”要求,把红线和规矩挺在前面,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纪律这条底线看住看紧;华明法庭每一名干警都应时刻注意,想办法解决好、消除好当事人的不良情绪,确保审判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干警之间更是要互相监督。

  大家一致表示,要结合所学内容,立足本岗位工作实际,切实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保持政治定力,扎实推进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要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方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官队伍。
责任编辑: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