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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心比心办好案
—记“年轻爸爸”刑庭法官阎喆
  发布时间:2017-12-13 16:23:55 打印 字号: | |
  轻轻推开703办公室的门,映入眼帘的是几摞约半米高的卷宗,埋在卷宗后的是一位正写着判决书的年轻法官,这是东丽法院刑事审判庭唯一的80后法官---阎喆。2011年,刚刚毕业的阎喆进入法院,心中始终有一个梦想,那就是一定要成为一名群众信任的好法官。走在法院内,经常会听到同事们说,刑庭的阎法官昨晚又加班到深夜了。当然,成为法官只是他人生理想的第一步。自承办案件以来,他履职尽责、恪尽职守,从棘手的案件中寻找突破口,努力化解矛盾,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2015年3月份,东丽区某幼儿园发生幼儿群体食物中毒事件。随即,公安机关对本案展开了侦查,后经调查认为该案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即对本案做撤案处理。与此同时,在有关部门的大力协调下,大部分儿童家属与幼儿园方达成了谅解协议。2015年6月至8月间,6名未解决赔偿事宜的儿童家属,先后到东丽法院对该幼儿园园长王某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本案分配到阎法官手里后,他发现该案儿童家属情绪较为激动,若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社会事件。在第一次接触家长时,一名年轻的爸爸说:“我们家孩子从出生时就体弱多病,本想着把孩子交给幼儿园能被好好照顾,现在却因为食物中毒,健康状况更差了,我希望法院能给我们一个说法!”而旁边的妻子早就哭称了泪人。也有家属在一旁大声的喊着,“我们不要赔钱,就希望能严惩这无良的幼儿园!”“各位家属,我也是一名父亲,我很理解你们的心情,现在与大家见面就是为了解决问题,希望大家能平复一下情绪,把你们的诉求都讲出来。”阎法官随即耐心、详细的逐一询问他们的诉求,并讲解法律的具体规定,做好心理疏导工作。通过前后四次与被害人家属们的沟通,他了解到本案的复杂性和潜在的巨大压力。为了解这六名儿童的治疗恢复状况,阎法官去医院走访了六名儿童。他提到“当我走进病房时,心情很凝重,看到这几位小朋友,蜷缩在病床上,细嫩的手背上插上了输液管。我想到了我的儿子,一种身为父亲的呵护之情涌上心头……”。每每想到这些,就深深地触动了阎法官的内心,他从实际出发,悉心梳理案情,与主管领导研究案件的审理方向和思路。在案件审理期间,他着重安抚家属情绪,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打消了其进京上访或集体闹访的想法。在阎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促成当事人和解,王某当庭给付了6名被害人前期经济损失共计24万余元,随后6名被害人撤回了刑事自诉。

从2011到2017年,短短几年时间,阎喆实现了他人生的蜕变,从一个莽撞青年成长为群众信任、领导放心的的法官。身处刑事审判第一线,他始终恪守清廉、淡泊名利,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坚持一碗水端平,不偏不倚,明断是非,依法办案,妥善审理好各类案件。做到了无愧于法律赋予的权利、无愧于国家和群众给予的重托,成为一名受群众尊敬、深得群众信任的“知心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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