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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法院党组书记深入到基层联系点宣讲《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作者:政治处 高之皓  发布时间:2018-12-12 16:30:45 打印 字号: | |

为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切实抓好党支部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按照区委统一安排,2018年12月12日上午,东丽法院党组书记袁新利同志到联系点枫景家园社区宣讲《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召开座谈会,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庞国春同志一同出席。
   宣讲活动意在深入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使辖区内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深入领会精神,增强贯彻执行的行动自觉。宣讲会由新立街党委副书记马超同志主持,联系点西杨场村、稻地村、十三顷村、老圈村、小东庄村党支部书记、枫景家园社区、金隅悦园社区和雅筑新苑社区党支部书记及广大党员一同聆听,受众人数达50余人。
   袁新利同志分别从《条例》颁布的时代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学习要求等方面进行解读。他指出,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的成效的基本标准,持续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切实把《条例》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
   宣讲结束后,袁新利同志与基层联系点党支部书记进行了座谈,大家从工作实际出发,针对当前基层党支部工作存在问题、工作进展互通意见、交流对策。袁新利同志认真听取了意见和建议,他表示,东丽法院一直把党建联系点共建作为重点工作来开展,今后也要围绕联系点单位的基本情况,结合法院本职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的力度,增强群众知法守法的意识,共建共享和谐社区,为共同推进美丽东丽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来源: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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