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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14400枚硬币给付抚养费,看法官怎么说!
  发布时间:2018-12-13 15:55:07 打印 字号: | |
  周一早晨,东丽法院发生了一件“奇葩”事儿。这事到底怎么个“奇葩”法呢?那要从当天执行法官徐文捷接到的一个电话说起。

  “喂,徐法官,我带着全款来的,到门口了。”“好,来执行接待室吧,我在这了。”打电话的人是一抚养费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王某,因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后,不给付抚养费而被诉至法院,迫于法律权威,王某不得不支付费用,今天是约定好来给付的日子。执行接待室内,王某与朋友气喘吁吁地提着两个大麻袋,对徐法官说这是全部14400元执行款,请查收。

  看到这两大袋子硬币,申请人李某当场崩溃大哭,“我这可怎么拿回去啊,哪能用硬币给孩子交学费啊,他就是诚心恶心我!”

  徐法官向王某询问,“你是做什么工作的,这些硬币是哪儿来的?”王某答道,“这些硬币是找一个收废品的朋友借的。”谈话中,徐法官告诉王某,法院收款接受银行转账,也可以通过网上转账直接支付被执行人。这也是给孩子的抚养费,这样做……。

  王某不等徐法官的话说完,就打断道:“这是不是人民币,你们为什么不收。”“行啊,那你就在这数,数对了咱们再存银行去。”王某随即把麻袋打开,十个一摞数了起来。看到王某快摆了半块地砖后,徐法官便对王某进行批评教育:“你的行为看似在履行法律义务,实际上是为执行工作设置障碍,人为增加工作量,浪费司法资源,消极对抗执行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0条:以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即采取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蹲在地上的王某,终于意识到错误,接受批评教育并表示悔过,自行将总重达180斤的两麻袋硬币抬往银行,存入了银行账户,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将14400元执行款转入申请人账户内,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对于执行款,无论是当事人、银行还是法院都无权拒收,但对于此种人为增加法院工作负担,应善意执行,通过采取适宜的执行方法,达到过程与效果的有机统一。恶意对抗执行、消极执行、妨碍执行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当事人尊重执行、理解执行、配合法院工作,切莫“有钱任性”。
责任编辑: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