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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司法拍卖房遭遇“突然出现的租客"?
东丽法院善于执行兵不血刃劝退占房人
  发布时间:2019-03-07 17:05:32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东丽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将被执行人一处空置房屋予以司法拍卖。在网拍成交后,买受人却发现房屋被案外人占据。买受人立即联系案件承办法官王远宝。王远宝得知消息后立即放下手中工作,第一时间前往涉案房屋调查。调查发现,涉案房屋内确有多名人员居住。王远宝暗自纳闷,在拍卖前评估看房时,屋内无任何居住迹象,因何在网拍成交后,突然莫名冒出来几名租客?

  想到此,王远宝随即询问屋内租客,其中一名男子刘某表示他们是租客,并提交了一份租赁合同复印件。王远宝仔细查看手中的租赁合同,发现承租人为田某,便问谁是田某,可田某不在屋内的几人中。经刘某电话联系,田某过了约一个小时才到达涉案房屋。王远宝要求田某提交租赁合同原件,田某表示没有随身携带,可以之后提交到法院。但是在王远宝多次电话、短信以及张贴通知的催促下,田某仍未提交租赁合同原件以及能够证明租赁事实实际发生的任何材料。且租赁合同复印件上多处涂改,合同显示租赁期限为11年,租赁合同上的承租人也不居住在此处。这一系列迹象表明,田某等人企图以租赁的名义,恶意占房。

  据此,王远宝考虑起强制腾房的利弊。因屋内有多名人员居住,存有大量生活用品,强制腾房将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且临近春节和两会,必须考虑到强制腾房可能造成的不稳定因素。经过反复思考,王远宝决定分头做工作,采取“大棒+萝卜”的劝退策略。一方面,张贴腾房公告,限屋内占用人员在十日之内自行腾空,否则法院将依法强制腾房,并告知其相应法律后果,如在腾房过程中,试图阻碍腾房,将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严重的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另一方面,在腾房公告期间,多次找到“承租人”田某,告知其如有正当权益需要维护,可通过诉讼解决,但是如查明其提供的租房合同为虚假合同,将追究其伪造合同的责任,并强调如果其占房不还,将承担强制腾房所产生一切费用以及占房期间的使用费。

  最终,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以及法院强制执行的巨大威慑下,田某在腾房公告到期的前一日,主动将涉案房屋所有人员及物品清空,并来到法院将房屋钥匙交到了王远宝手中,表示不再主张租赁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希望法院不追究其恶意占房的相关责任。至此,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该案中,东丽法院善于执行,兼顾强制执行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以最优的执行措施兵不血刃劝退了阻碍执行的占房人,有力保障了善意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两节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