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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为加快全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
作者: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9-03-08 14:11:01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聚焦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促进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民生改善,为推动东丽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按照区委《关于加快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区人大《关于加快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的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1.深刻学习领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把服务和保障全区绿色高质量发展作为法院的中心任务。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在全区大局中审视和谋划,牢固树立服务、创新、开放、协调、争先理念,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更好履行人民法院职责使命,为建设富裕文明现代化美丽东丽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2.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营造和谐安定社会环境。紧紧围绕创建“无黑”城市的目标,坚持挥利剑、用重典、出重拳,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建立预防惩治和线索转递机制,深挖关联犯罪和“保护伞”。建立协同打击机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缉枪缉爆、扫黄打非、禁毒禁赌等专项行动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深化斗争成果。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厉打击盗窃、抢劫、电信诈骗等各类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充分延伸司法审判功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立足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东丽区关于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畅通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诉求表达渠道,依法保障立案、申诉、申请再审等权利。加强院庭长对涉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疑难复杂、敏感、重大案件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的沟通协作,了解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预防各类法律风险。

4.加强金融案件审判工作,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合议庭专业化建设,持续提升金融审判水平,依法审理金融纠纷案件,为东丽区打造科技金融示范区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及面广、危害性大的金融犯罪行为,切实维护金融安全,优化金融运行环境。完善金融案件审执程序,实现金融诉讼案件快速审理、快速执行、快速处置。

5.探索破产案件审判机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探索依法妥善处置“僵尸企业”破产案件审判机制。加快健全完善立案、执行、破产一体化协调机制和政府常态化协调联动机制,全面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破产,着力推进政府在破产职工安置、破产费用保障和配套制度完善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6.妥善处理征收拆迁案件,推进城镇化建设。依法保障精准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源头预防、诉前指导、协调稳控等多种方式,预防和化解征收拆迁过程中出现的行政争议。高度重视征收拆迁过程中的民生保障,加强对征收拆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实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有机统一。

7.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依法惩处非法排放污染物等各类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伐、非法猎捕等各类犯罪行为;妥善审理好涉及生态和环境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健全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审判机制,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审判工作,提升全区保护生态环境意识。

8.加强涉农案件审判,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落实《东丽区关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施方案》,保障现代化农业产业的发展,紧紧围绕全区着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化农业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线,妥善审理好涉及土地流转、征地补偿、集体土地租赁等案件,最大限度的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坑农害农及恶意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的行为,保护农民切身利益。

9.建立“基本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助力诚信东丽建设。积极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难综合治理工作格局;不断强化执行力度,充分运用曝光、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严厉惩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引导形成诚信可敬、失信可耻的社会风气,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10.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诉源治理”,主动把司法工作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加快司法调解确认机制的建设,推进司法服务智能化,推广在线调解、在线诉讼等服务。完善案件繁简分流程序,积极推行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工作机制,提高审判效率,力促案结事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建设。

11.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优先受理、及时审理、快速执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依法保障困难群众的诉权,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建立绿色通道,在及时立案的同时,做好诉讼费减免工作。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坚持“优先办理、快速办理”,确保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及时得到兑现。
责任编辑:刘书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