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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法院召开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9-04-12 15:17:1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深入发动社会力量,营造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良好舆论氛围,4月11日下午,东丽区法院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本院下一步宣传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是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求全院各部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准确把握,进一步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本院制定的宣传工作方案,严密组织,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舆论宣传工作,进一步壮大扫黑除恶声势,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氛围。

    二是创新方式,突出工作重点。要结合法院自身特点,宣传工作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线上传播方面,一方面,要与传统媒体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好天津市政法报、人民法院报、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发布有分量、有影响的稿件或案例;另一方面,要结合新媒体和自媒体传播的特点,在官网、官微、微信公众号、抖音账号等,发布或转发扫黑除恶相关内容,重点突出本院扫黑除恶工作成果。组织好线下宣传工作,要充分下沉基层,组织法官去社区、学校等区域全面开展社会面宣传工作;通过广告电子屏、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将扫黑除恶宣传事项具体化、最大化,确保宣传无死角。

    三是严肃纪律,明确责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敏锐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部门要严肃宣传纪律,要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宣传活动,所有对外宣传信息必须经过严格审核之后方可发布。对因违反宣传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强化保密意识,深入贯彻三同步原则,做好舆情防控。
责任编辑:林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