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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法院持续发力当庭宣判两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
作者:王立鑫  发布时间:2019-04-19 17:13:01 打印 字号: | |
东丽法院持续发力当庭宣判两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
  2019年4月19日上午,东丽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郭特、张志强、宿玲(均已判刑)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黄曾、孙帆敲诈勒索一案。东丽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成员代表、辖区各街道代表、辖区部分娱乐场所的经营者、群众代表、媒体记者等200余人旁听了此次公开审理和当庭宣判活动。

    经审理查明,黄曾、孙帆系以被告人郭特、张志强、宿玲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成员,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于2017年4月至10月间分别在本市河西区、河东区、东丽区的多家KTV歌厅包租单间,利用微信散布虚假色情信息,诱骗50余名被害人到其包租的歌厅消费,用威胁、恐吓手段向被害人勒索高额费用,获取非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6万余元。黄曾在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内负责在被害人拒绝支付钱款时进行言语威胁、恐吓,孙帆负责望风及预警报信。

    东丽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曾、孙帆参与恶势力犯罪集团,并使用威胁、恐吓手段强行索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按照二被告人各自所起的作用,参与时间和参与程度予以减轻处罚,故对二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和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并分别判处罚金一万元,同时,责令两名被告人与先期判决的该犯罪集团的其他成员共同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下一阶段,我院将严格按照中央、市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扎实做好整改,不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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