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汇报会
10月30日下午,我市召开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汇报会,听取专项督察组汇报,对督促推动整改落实作出部署。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赵飞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董家禄主持会议。
会议对专项督察取得的实在效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促进了我市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明显提升,得到了民营企业的欢迎和认可。同时,在专项督察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检视发现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短板。强调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全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紧紧抓住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等关键环节,做好专项督察下半篇文章。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反馈问题清单,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特别是对民营企业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要采取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等方式,压实整改责任、有效传导压力,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要推动执法司法机关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纠正执法司法错案,释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强烈信号。
会议要求,要密切关注民营企业的法治需求,及时发现和解决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实际问题。要依法严厉打击涉民营企业违法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行政执法评查,倒逼司法公正。要强化执行难源头治理力度,深入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高效率、高质量地办理民营企业执行案件。要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服务。
来源:天津政法、市委政法委
文字:政暄
编辑:范艺瀛
校对:王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