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案件信息公开
我院于2019年5月21日依法受理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葛云芳、刘士萍、葛文河、葛云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一案,案号:(2019)津0110刑初327号,已于2019年10月11日宣判。承办人:于振忠,办公电话:84937872。
注:刑事判决书详见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