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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楼上漏水楼下遭殃,法官巧解邻里恩怨
作者:魏银凤  发布时间:2021-05-10 10:09:44 打印 字号: | |

“我家屋顶都被水泡烂了,你家得负责赔偿!”

“你家漏水跟我家有关系吗?反正我一毛也不会赔,爱咋咋地!”

日前,东丽法院程林法庭卢玉岭法官受理一起因漏水提起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法庭上,两位当事人吵得不可开交。原来,两位当事人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前不久,楼下住户发现自家屋顶漏水情况越来越严重,便多次找到楼上邻居要求赔偿,同时,楼长、居委会、物业、派出所也多次参与调解,但楼上邻居以“维修好了”为由始终拒绝任何赔偿。楼下住户只好起诉至法院,向法院申请对漏水损失进行司法鉴定并要求楼上邻居赔偿。


案件受理后,法官迅速组织双方对鉴定事项进行询问并组织双方质证。漏水损失鉴定要收取5000元的鉴定费,被告面对高额的鉴定费用和原告诉请的12000元损失请求,居然表现出“破罐破摔”的态度。这可怎么办?



卢法官想

两位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

如果因此结了怨、邻里不和

也不是最好的结果


诉讼的同时,能帮他们修复关系就更好了!


想清楚前后关系后

卢法官找到原告

说明情况

原告痛快表示


要是被告愿意赔偿,我就把鉴定申请撤回,赔偿数也可商量,否则就要坚持鉴定并将诉讼进行到底!


原告的话,让卢法官心里有了底,于是对被告进行了思想动员:


漏水这件事本来就是你的责任,如果走鉴定程序的话,你不但要赔偿原告漏水的损失,还多要承担5000元鉴定费用,邻里关系也会走向恶化,都是多年的邻居了,何必呢?


在法官反复的劝说下,被告终于接受了调解意见,赔偿原告8000元,并当天给付原告。双方冰释前嫌,重新握手言和。


对不起,我回去就把管道再修一下,不会再让您家屋顶漏水了。

哎,我之前跟您说话时语气也不太好,修管道时我给您帮忙吧!

 

看着开庭前面红耳赤的当事人,庭后变得和和气气,卢法官会心一笑。为民服务,替民解忧的道路上无小事,永葆初心在路上。



 
来源:程林法庭
责任编辑:裴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