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区工作,自觉践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9月16日上午,东丽法院的阎喆、王顺两位法官来到枫愉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居民开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简称《条例》)宣讲活动。
两位法官结合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楼道堆物、高空抛物、不文明养犬等实际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阐释了《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构架,并从文明行为的基本规范、管理与促进、倡导与奖励、执法与处罚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针对居民提出的疑问,法官还进行了现场解答。
此次宣讲“以小见大”,警示效果显著。与会居民纷纷表示,原来身边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不文明行为,实则隐藏不同程度的危险,今后将以法律法规和《条例》的具体内容规范个人行为,进一步提升自身的文明素养,敢于对不文明行为说“不”,为东丽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