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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
  发布时间:2021-07-30 15:09:06 打印 字号: |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文件 

津丽法发〔2021〕26 号

诉讼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 

一、诉讼引导 1.岗位职责: (1)负责做好立案大厅和诉讼服务大厅的引导工作; (2)做好诉讼引导和法官联络数量统计工作,每月 1 日(遇 节假日顺延),尚晓静将统计数据向信访办公室报备; (3)做好诉讼服务大厅和立案大厅报刊架、诉讼文书样式 取阅架的维护和内容更新工作; 4)庭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工作流程:- 2 -诉讼引导人员应当根据来院人员的目的、需求,合理做好疏 导分流工作。 (1)对来院办理立案手续的,应当引导其至立案窗口或立 案服务等候区域; 2)对来院参加庭审的,应当告知其法庭所属楼层或区域; (3)对来院递交有关材料的,应当及时与承办法官取得联 系。法官无法及时接取材料的,应当将当事人引导至信访办公室, 由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4)对来院要求联络法官的,应当及时与法官取得联系; (5)对来院信访的,应当引导其至信访接待室; (6)对来院办理公告有关事项的,应当与承办法官取得联 系;(7)对来院要求判后答疑或法律咨询的,应当联络承办法 官予以解答,或引导其至法律援助办公室。在非律师值班时间, 应当将其引导至信访办公室; (8)对来院要求阅卷的,应当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 (9)其他来院人员的相关事项的引导工作。 二、材料收转 1.岗位职责: 材料收转工作人员负责当事人和承办法官之间的材料收转 工作。2.工作流程:(1)材料收转工作人员应当仔细审查来访人员所提交材料 的名称、数量、类型等,并应当对来访人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查; (2)材料收转人员应及时联系承办法官,告知其来访人员 所提交的材料信息。在征得承办法官同意的情况下,收取材料; (3)若承办法官不同意接收材料,应当征求承办法官的处 理意见,并将该处理意见及承办法官的联系方式告知来访人; (4)材料收转人员应当在材料收取当日告知该承办法官或 其助理、书记员前来领取所收转的材料; (5)材料收转人员应当注意信息保密,不得违反保密及其 他规定,泄露审判秘密。 三、12368 诉讼服务热线 1.岗位职责: 12368 接线员应当负责做好 12368 诉讼服务热线接听、记录、 解答及数据统计工作。 2.工作流程: 接线员应当按照《天津法院 12368 电话语音系统人工值守工 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做好热线接听工作。 四、信访接待 1.岗位职责: (1)根据前一日信访登记情况,做好信访台账更新工作; (2)根据市区委、市高院及其他部门的要求,做好相关信 访情况报送工作; - 3 -- 4 -(3)每月 25 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做好下月庭长信访接 待值班表印发、公示工作; 4)每季度末,做好本季度信访工作态势分析报告工作。 2.工作流程: 严格按照我院《信访工作管理规定》《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 细则》的有关规定和流程做好信访工作。 五、远程视频预约接访 1.岗位职责: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和来访人申请,为来访人办理远程视 频预约,并随时留意远程视频预约系统内案件处理状态,遇到问 题,及时与最高人民法院取得联系。 2.工作流程: 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接访规则》做好远程视频 预约接访工作。 六、法律援助辅助 岗位职责: (1)每半年与秦天律师事务所联系,制定律师值班表; (2)律师值班日密切关注律师出勤情况,遇有迟到、空岗 情况,及时与秦天律师事务所联系,并向前来咨询的当事人做好 解释工作; (3)协助值班律师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必要时,及时向院 庭长请示报告;- 5 - (4)根据信访工作、诉前调解工作需求,及时联系法律援助律 师参与信访、诉前调解案件处理工作。 2021 年 7 月 8 日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2021 年 7 月 8 日印发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