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关注和期待,努力将申请执行人的“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东丽法院于11月18日上午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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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案款集中发放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通过执行案款发放系统发放至申请执行人银行账号。线下发放部分,在东丽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为19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共计230余万元,涉及案件19宗,案件类型涵盖涉民生、涉中小微企业、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合同纠纷等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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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中发放现场,执行干警认真梳理,逐一核对申请执行人信息,为到场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发放全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项流程有序进行。刚刚领完款的申请执行人王先生感叹道:“感谢咱们法院和法官,我们的血汗钱终于揣到了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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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东丽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天津市高院各项工作部署,强化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办案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2021年以来,东丽法院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6569件,主要执行质效指标位于全市法院前列,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100%,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23.69天,执行到位金额3.6亿余元。
此次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是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体现,展示了东丽法院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的决心。今后,我院将定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解决执行难”系列活动,不断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