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民营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位之一,是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参与者,民营经济良好发展是国家之福也是社会之幸。市场活动中存在着很多法律风险,如何防范法律风险是当前每个民营企业的必修课。实践中,很多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们专注于经营活动,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知识不足,导致经营出现漏洞,引发诉讼纠纷,影响了企业正常发展。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向民营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我们除了妥善审理每一起经济纠纷案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利外,还针对民营企业经营活动中易发生纠纷的风险环节,结合司法实践中梳理出的比较常见的类型化问题,制作了《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书》发送给大家。
本册提示书列举了企业在设立、经营、管理、诉讼等过程中常见的、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问题,并对民营企业如何规范经营、避免纠纷,以及诉讼中如何正确起诉和应诉、妥善解决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以期通过这些提示和建议,能够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们提前防范法律风险、依法保障自身合法利益有所帮助,同时起到普法宣传、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作用,使人民法院与政府、社会、企业共同努力,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东丽民营经济良好发展!
第一节
企业设立
民营企业的常见形式主要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等,不同形式的公司在运行模式、责任方式、责任范围上都有所不同。实践中存在出资人对于公司形式所对应的法律责任不清楚而盲目设立的情况,建议申请成立前先对公司法相关内容做基本了解,选择适合自己出资目的、经营预期、管理能力的公司形式。
设立公司时出资人(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是今后行使各种权利的基本依据,实践中因约定不清或口头约定出资等情形引发的纠纷较多,建议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出资协议,明确约定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
按照出资协议履行出资义务是出资人的基本责任,实践中因出资不实、抽逃出资而引起债权人要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纠纷较多,建议采取实缴制出资的出资人务必确保出资真实、足额到位,并且不得以变相方式抽逃出资,同时建议妥善保留出资到位的财务证据,避免工商档案中只有验资报告且笼统描述为出资到位,引起债权人合理怀疑的情况。
法律允许以实物、专利技术、其他公司股权等非货币方式出资,但实践中因作价不合法、价值偏离大、产权未转移等情形引起的纠纷较多,建议合理确定实物价值、必要时委托评估,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由于种种原因,股东委托他人代持股,他人注册登记为股东,自己幕后实际操作的情况比较常见,实践中有因名义股东否认代持股关系而引发的纠纷,建议尽量避免隐名出资的情况,如果非要采取由他人代持股的方式,建议书面确定代持股关系,并保留好自己履行出资义务的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