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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后,那个孩子现在怎么样了?
作者:刘书岳  发布时间:2023-01-05 14:51:26 打印 字号: | |

”经过教育后,我深刻认识到了错误,她是我的闺女,我不能不要她,《家庭教育令》唤醒了我作为一个父亲对子女应尽义务的抚养认识“孩子的父亲说。

《家庭教育令》发出后,法官进行再次调解,张某和杨某就婚生女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最终决定由父亲张某抚养婚生女张某蕊,并约定母亲杨某每月探望四次。双方表示不会违反《家庭教育令》,确保不损害孩子的合法权益。至此,该案得到圆满的结束。

调解结束后 刘法官多次与张某、杨某 进行了电话沟通 及时回访询问孩子的近况 沟通过程中 刘法官多次强调说:”虽然你们双方已经离婚,孩子的问题也得了解决,可是你们仍旧要接受家庭教育令的指导,这不是强加在你们身上的“紧箍咒”,而是你们作为父母本该应尽的义务,之后,法院还将继续跟进回访,并邀请相关专家对家庭教育令的实施情况以及实际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如果违反《家庭教育令》裁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刘法官同时强调了父母教育的缺失对未成年人在认知、情绪、行为、性格等方面可能会产生的负面影响,以及可能会造成的一些后果。几经沟通,张某、杨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认知错误,连连保证,虽然已经离婚,但是对孩子的教育以及关心不会懈怠。

《家庭教育促进法》本身的目的不在于惩罚,在于指导以及赋能。截至目前,东丽法院已经发出《家庭教育令》2份,通过对怠于履责、监管不力的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积极促进了亲子关系的修复,保障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下一步,东丽法院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优化家庭教育指导的方式,敦促家庭抚养和教育失当的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让责任和教育不缺位,让爱和希望同行,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筑起坚实的“法治港湾”。 


 
来源:华明法庭
责任编辑:崔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