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东丽法院联合区妇联积极开展案件回访,家庭教育令成效明显!
作者:刘书岳  发布时间:2023-02-02 09:46:07 打印 字号: | |



      自《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东丽法院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家事案件中,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共发出了两份《家庭教育令》。为确保《家庭教育令》的作用真正落到实处,近日,东丽法院联合区妇联对两起案件积极开展了回访。

       案件回顾

       案件一

      张某(女)与袁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育有一子袁某涵,协议离婚后,袁某涵随母亲生活。2018年7月1日,袁某向东丽法院起诉张某,要求婚生子袁某涵随父亲生活。东丽法院于2018年7月17日出具民事调解书,协议约定袁某涵随父亲生活。自2022年7月起,袁某涵随母亲生活。根据双方多次变更抚养权、探望权客观上会影响袁某涵全面健康成长的实际情况,东丽法院向张某发出了《家庭教育令》。

        案件二

      张某与杨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均不主张直接抚养婚生女张某蕊,而要求对方抚养婚生女张某蕊,张某、杨某主观上存在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如双方离婚,客观上会影响婚生女张某蕊的全面健康成长。依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的规定,东丽法院依法对失职监护人张某、杨某发出了《家庭教育令》,裁定张某、杨某应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回访纪实

      经事先沟通确定家访时间后,东丽法院法官同区妇联工作人员先来到袁某涵家。一进门,法官就注意到了张某家中墙上挂着的一块儿小白板,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母子二人今天一天的生活、学习计划。经过详细交谈,法官了解到,袁某涵在母亲张某的影响和教育下,对自己的学习和人生有了新的规划。

        法官建议张某针对性对孩子开展教育引导的同时,还要给予孩子尊重和鼓励。张某十分认同法官的说法,她说:“尽管现在一个人既要照顾好孩子又要努力工作,有些疲惫,但仍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奋进感染孩子用工学习。”看到袁某涵目前的生活、学习状态,法官感到很欣慰。张某也因此十分感激法官对其进行的感化教育,并承诺一定会尽力承担好家庭教育职责。

         随后,东丽法院法官同区妇联工作人员又来到张某蕊家。四岁的张某蕊目前同父亲一起生活。谈话间,幼小的孩子用稚嫩的眼神望着大家,还试图用小手拉叔叔阿姨,性格开朗,活泼可爱。在回访过程中,法官询问了张某蕊近期的身心状况和生活、学习情况,并对张某蕊父母在收到《家庭教育令》之后的整改措施进行了详细了解。之后,法官再次就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和张某蕊的家长进行了深入阐明和沟通,帮助其分析目前家庭教育仍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方向。

        奶奶一边看着张某蕊一边对法官说:“父母的错不能由孩子来承担,现在她爸妈也都意识到了这一点,过年期间,她妈妈也带她出去玩儿了,孩子回来很开心。作为奶奶,我也会尽力照顾好她的。”大家离开时,张某蕊挥动着她的小手说着再见。那一刻,大家都为张某蕊目前得到的照顾和关爱感到欣慰。

“命令”下达后,是否按“令”行事,回访是关键。此次回访,东丽法院的法官感受到了《家庭教育令》的效果明显,也感受到了家庭成员之间应有的温度。下一步,东丽法院将继续秉持家事审判柔性司法的原则,让责任和教育不缺位,让爱与陪伴齐同行,继续督促并推动家庭教育责任落到实处,不断尝试创设新的家事审理方式,促进家庭关系向善发展,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崔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