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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法院颁发“荣誉天平纪念章”
作者:张璇  发布时间:2023-03-07 18:14:09 打印 字号: | |

岁月映初心,薪火永相传。为表彰从事法院工作累计满三十年、为法院作出贡献的工作人员,根据最高法《荣誉天平纪念章颁发办法》的规定,202336日下午,东丽法院举行荣誉天平纪念章颁发仪式。

鲁福浩,现任东丽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于19928月从事法院工作。

马连春,现任东丽法院军粮城中心法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于19918月从事法院工作。

谢鸿艳,现任东丽法院四级高级法官,于199210月从事法院工作。

刘晓东,现任东丽法院一级法官助理,于19909月从事法院工作。

郑文利,现任东丽法院一级警长,于19928月从事法院工作。

三十年沧海桑田,初心依旧坚如磐石。收获荣誉天平奖,不仅意味着荣誉和褒奖,更意味着一份责任和担当。他们把职责当作使命,把最美好的年华都奉献给了司法事业,日复一日,默默无闻,用公正之心捍卫了法律尊严,践行了对人民的庄重承诺。

受到表彰的同志表示要继续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使命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同时也要继续做好“传帮带”工作,让好经验、好做法、好精神薪火相传,促进东丽法院司法事业接力发展,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政治处
责任编辑:崔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