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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十项行动”】东丽法院开展调研倾听企业心声 护航辖区高质量发展
作者:周紫荆  发布时间:2023-04-24 17:04:15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和我区“十项三年行动计划”在东丽政法系统落地见效,按照区委政法委组织安排,东丽法院于近期邀请区国资委、区工商联以及辖区部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召开了企业家座谈会。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公安东丽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和法官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东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新利主持。

会上,袁新利同志首先对参会的各企业家代表表示欢迎和感谢,并介绍了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情况。随后,区工商联、区国资委负责同志就辖区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经营发展情况作总体介绍。与会企业家代表依次进行交流发言,他们对东丽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创新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围绕企业在生产及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及相关司法需求、如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内容,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袁新利同志充分听取了各位企业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承诺在下一步工作中,东丽法院将会认真梳理,不断改进工作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要坚持需求导向,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问效于企;二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法院工作短板弱项,不断健全制度机制;三要坚持目标导向,不断优化司法供给,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四要坚持效果导向,围绕“公正与效率”,主动了解各类企业的司法需求,主动拓展司法服务途径,想方设法助企纾困,全心全意护企发展。

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公安东丽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和法官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东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新利主持。

会上,袁新利同志首先对参会的各企业家代表表示欢迎和感谢,并介绍了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情况。随后,区工商联、区国资委负责同志就辖区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经营发展情况作总体介绍。与会企业家代表依次进行交流发言,他们对东丽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创新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围绕企业在生产及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及相关司法需求、如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内容,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袁新利同志充分听取了各位企业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承诺在下一步工作中,东丽法院将会认真梳理,不断改进工作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要坚持需求导向,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问效于企;二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法院工作短板弱项,不断健全制度机制;三要坚持目标导向,不断优化司法供给,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四要坚持效果导向,围绕“公正与效率”,主动了解各类企业的司法需求,主动拓展司法服务途径,想方设法助企纾困,全心全意护企发展。

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公安东丽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和法官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东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新利主持。

会上,袁新利同志首先对参会的各企业家代表表示欢迎和感谢,并介绍了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情况。随后,区工商联、区国资委负责同志就辖区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经营发展情况作总体介绍。与会企业家代表依次进行交流发言,他们对东丽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创新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围绕企业在生产及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及相关司法需求、如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内容,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袁新利同志充分听取了各位企业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承诺在下一步工作中,东丽法院将会认真梳理,不断改进工作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要坚持需求导向,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问效于企;二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法院工作短板弱项,不断健全制度机制;三要坚持目标导向,不断优化司法供给,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四要坚持效果导向,围绕“公正与效率”,主动了解各类企业的司法需求,主动拓展司法服务途径,想方设法助企纾困,全心全意护企发展。

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公安东丽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和法官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东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新利主持。

会上,袁新利同志首先对参会的各企业家代表表示欢迎和感谢,并介绍了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情况。随后,区工商联、区国资委负责同志就辖区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经营发展情况作总体介绍。与会企业家代表依次进行交流发言,他们对东丽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创新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围绕企业在生产及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及相关司法需求、如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内容,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袁新利同志充分听取了各位企业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承诺在下一步工作中,东丽法院将会认真梳理,不断改进工作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要坚持需求导向,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问效于企;二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法院工作短板弱项,不断健全制度机制;三要坚持目标导向,不断优化司法供给,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四要坚持效果导向,围绕“公正与效率”,主动了解各类企业的司法需求,主动拓展司法服务途径,想方设法助企纾困,全心全意护企发展。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崔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