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同意,6月15日下午,东丽法院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组织开展第一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作。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景利同志主持。
大会严格按照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步骤进行,表决通过了选举办法(草案)、候选人名单以及监票人名单,宣布了计票人名单。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3名院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并在随后召开的中共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了院机关纪委书记。整个选举工作,准备充分、组织有序、程序规范,充分实现党员干警的民主权利。
机关纪委的成立,是新时期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实践,对于探索法院纪检工作新思路,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机制,持续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等方面,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下一步,东丽法院机关纪委将不断强化纪委委员职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协助院党组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与院机关党委密切配合,不断开创我院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为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更坚强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