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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传真】守护头顶的安全,东丽法院首例高空抛物判了!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23-07-05 10:44:52 打印 字号: | |

    你知道吗?一个空易拉罐,从15楼抛下,可砸破头骨,从25楼掉下,可致人当场死亡;一只装满水的小气球,从30米高空落下,致钢筋铁骨的汽车车顶凹陷。

    2022年某个深夜,在东丽区一小区内,一个空啤酒瓶子“咣”一声从天而降,楼下停放的车辆顿时响起了警报。究竟怎么回事?跟着法官一起来看看吧……

 

【案件详情】2022年10月6日21时30分许,被告人张某在东丽区军粮城街道某小区内,酒后将1个空啤酒瓶从17层的窗户扔出,造成被害人杨某停放在楼下的比亚迪汽车的后挡风玻璃和车顶等处损坏。经天津市东丽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损坏的比亚迪汽车后挡玻璃及汽车车顶共计价值6439元。

 

【裁判结果】被告人张某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被告人张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最终因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法官说法】近些年,高空抛物现象时有发生,被称为是“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从高空掉下的物体具有非常大的威力。西南交通大学力学实验中心曾做过实验,将一个软软的西红柿从五楼以自由落体的方式扔下,正下方放的一块0.5厘米厚的玻璃被轻易砸碎。2021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增加了高空抛物罪。高空抛物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要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遵守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东丽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