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位于天津市区东部,西依河东区、河北区两区,东连滨海新区,南靠海河与津南区隔河相望,北以新开河、金钟河为界与北辰区、宁河区为邻。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3年5月20日,前身是天津市东郊区人民法院,1992年3月天津市东郊区更名为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改称为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与诉讼服务中心坐落于东丽区先锋东路19号。
法院内设16个机构,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军粮城中心法庭、华明中心法庭、新立中心法庭、程林中心法庭、执行局、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督察室、司法警察大队。
一直以来,东丽法院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工作主题,以“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指导方针,全力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严格办案,规范管理,同时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下一步,东丽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奋力推进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科创绿谷、都市新区作出新贡献。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19号
邮编:30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