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将手机卡、银行卡等
交给他人,轻松“快钱”到账
真有这种好事?
注意!千万不要相信!
否则你可能会沦为
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帮凶!
2022年8月底至9月下旬,被告人陈某、焦某在明知道自己的银行卡可能用作他途,在游某给出高额好处费的诱惑下,先后于多个不明地点,将本人名下三张银行卡、手机提供给犯罪团伙接收不明来源的资金。
经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被告人焦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说法
收购、出售、出租“两卡”(信用卡、电话卡)是“帮信罪”适用最多的一种类型,行为人受犯罪分子蛊惑,妄想不劳而获,等着天上掉馅饼,结果被犯罪分子利用沦为“工具人”,成为“替罪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