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据天津市东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8年12月27日依法任命的49名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已届满,其人民陪审员职务自2023年12月27日起自动免除。现将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的人民陪审员名单公布如下:
刘振华、康秀香、梁琛、王俊玲、刘芳芳、刘俊梅、王博
、赵奕、康建全、张毅、吕红伟、张鸣、杨洋、关丛、张燕、田亮、冯珈、于振刚、刘春娜、吕仲山、林翠萍、张宝龙、杨永华、张晏君、孙克静、郭慧、刘富顺、侯晓静、赵朝光、孙建华、姜金环、魏静亮、夏松山、于振灏、刘向辉、王娜、徐富鑫、周海环、李文锋、王俊玲、纪佳佳、刘千荣、张玉磊、魏超、宋庆月、徐明艳、董文玲、魏乾凯、刘坤领。
另有赵国强、韩春亮、孔德俊、曹宇虹、陈雷、李路曦等6名同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经天津市东丽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免去其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朱广齐因病去世,其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自然终止。
特此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