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切实提升法律素养,有效防范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校园欺凌事件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法治环境,值此“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东丽法院联合三中院走进丽贤小学,为在校师生送上一堂生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治课。
在课堂上,来自东丽法院刑事审判庭的齐波法官以“向校园欺凌说不”为题,结合“邯郸少年杀人案”等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讲解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主要类型、发生校园欺凌的主要原因、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年龄认定等法律问题,引导学生们增强防范意识。当面对校园欺凌事件时,不做残忍的施暴者、漠然的旁观者、沉默的受害者,而是要积极寻求家长、学校与社会的帮助,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来自三中院的张凌志法官则是通过播放普法短视频和互动提问的方式耐心引导同学们思考,普及校园欺凌的侵权责任、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留守儿童身心发展等相关问题中的法律知识,帮助学生们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维习惯与行为方式,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讲话中指出,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最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接下来,东丽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切实担负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责,秉承“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深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领域,培养广大未成年人法治信仰,加强司法保护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之间的衔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真正做深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的治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