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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传真】明知野生动物却非法买卖,一网络主播获刑

  发布时间:2024-08-20 09:22:46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直播带货成为风潮,直播间里五花八门的商品为消费者提供了多种选择,在一些消费群体中“野生”二字有着天然的吸引力。这不,就有人瞄准此“商机”罔顾法律,在直播间出售起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近日,东丽法院依法对王某、康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公开审理。


2022年,被告人王某以欣赏为目的,从高某(另案处理)处购得一个盔犀鸟头骨制品,同年,被告人王某经上网查询,得知该制品由盔犀鸟头骨制成,盔犀鸟属野生保护动物。2023年,被告人康某某通过被告人王某快手直播间看到该盔犀鸟头骨制品后,在明知该制品由野生保护动物盔犀鸟头骨制成的情况下,以欣赏为目的,采用物品置换加支付人民币的方式,从被告人王某处换购该盔犀鸟头骨制品。经鉴定,该制品为鸟纲犀鸟目犀鸟科盔犀鸟头冑制品,净重46克,涉案价值人民币达16万元。盔犀鸟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王某、康某某在明知该制品由野生保护动物盔犀鸟头骨制成的情况下,仍进行换购,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目的等情况,依法对其定罪处罚,并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同时,责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王某在快手直播间进行为期一个月野生动物保护宣传。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保护野生动物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更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基石。野生动物具有生态、资源双重属性,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对改善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区域内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现已全面禁止以濒危、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的交易行为。

东丽法院在做好依法审理、有效打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同时,责令被告人通过快手进行普法宣传,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生态底线意识和法律红线意识,对于潜在犯罪行为产生了震慑和教育效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刑庭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