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司法便民原则,巡回法庭进村口。2023年4月3日,我院张梁法官受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过前期沟通调查,审判团队了解到,本案原、被告均年龄较大,且距离人民法院较远,交通出行也不方便。为避免当事人往返奔波,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审判团队决定将法庭搬进村口,让老百姓近距离感受司法服务。
2.庭审现场井然有序,案件顺利调解完成。2023年4月28日下午,巡回庭审活动在东丽区无瑕街西地村正式开始,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各自提出诉辩主张,有序进行了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整个庭审活动秩序井然。承办法官从法理情多个角度引导双方当事人权衡利弊,耐心细致征询意见,最终案件顺利调解完成。
3.庭后释法加明理,近距离传递司法温度。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解答相关法律疑惑,并综合案情向群众宣讲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纷用法,让群众在家门口零距离获得法治教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实施效果:此次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村口,搬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打通了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不仅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也取得了群众的认可,充分进行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