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与东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依托“东丽区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侨”联动作用,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被告是一家侨眷开办的企业,使用涉诉地块三十余年,在涉诉地块修建部分厂房用以经营工厂,在2020年之后未能交纳租金及占用费,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各项费用156万元。
此前,东丽区人民法院与东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联合签署了《东丽区关于建立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此为全市首个区级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充分了解案情,考虑到被告为一家侨眷开办的企业,第一时间确定了涉侨纠纷多元化解的调解思路。最终,在东丽区人民法院与东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的共同协调下,历经三轮调解,原告最终同意被告以涉诉地块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抵偿欠付的占用费并同意被告撤场,被告仅支付2.7万余元的租金费用。
案件调解后
被告难掩感激之情
十分感谢法官和侨联的同志,帮助我们企业渡过难关
据了解,东丽区人民法院近5年来共受理涉侨案件200余件。该案是东丽区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建立后,成功化解的第一起案件。
涉侨案件以合同纠纷为主,主要特点表现为侨胞参与诉讼难、案件审理周期长、执行难度大。
该机制的建立不仅是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的生动实践,同时也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益探索,更是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的重要举措。
接下来,东丽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与东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的深入合作,借助多元化解平台,着力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涉侨纠纷,不断满足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的实际需求,进一步推动“法侨共建”取得新突破。